正穗财税 旗下正穗知识产权服务平台

电话:400-600-5982

免费咨询热线

400-600-5982

每日解答:国外第一次申请商标有优先权吗?

行业动态 | 2018-12-21 17:44:21 | 阅读次数:

摘要 : 每日解答:国外第一次申请商标有优先权吗?详细描述:在国外的第一次申请是按一标一类申请(同一天就同一商标在不同类别提交多份申请)的,


每日解答:国外第一次申请商标有优先权吗?

 

详细描述:在国外的第一次申请是按一标一类申请(同一天就同一商标在不同类别提交多份申请)的,在中国可以按一标多类申请并要求优先权吗?如何填写?

 

申请人依据《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要求优先权时,可以基于其在同一国家、同一申请日、同一商标的多份第一次申请一并要求优先权,在“申请号”栏逐一填写第一次申请的申请号,并应附送全部申请号的优先权证明文件。

 

 

 

商标在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使用过,可以要求优先权吗?该如何填写?

 

《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依据《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要求优先权的,选择“基于展会的优先权”,并填写“申请/展出国家/地区”、“申请/展出日期”栏。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包括原件和中文译文);优先权证明文件不能同时提交的,应当选择“优先权证明文件后补”,并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提交。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优先权证明文件应载有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优先权证明文件一般由展会主办出具或证明。


“商标说明”如何填写?

 

申请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以三维标志、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说明商标使用方式。以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文字说明,注明色标,并说明商标使用方式。商标为外文或者包含外文的,应当说明含义。自然人将自己的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应当予以说明。申请人将他人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应当予以说明,附送肖像人的声明书。

申请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也可以在此栏予以说明。

 

本站所有相关知识仅供大家参考、学习之用,不作为实际操作的法定依据。如有问题或相关需要,请咨询正穗财税。本文来源于互联网,其版权均归原作者及网站所有,如无意侵犯您的权利,请与小编联系, 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核实,如情况属实会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如您有优秀作品,也欢迎联系小编在我们网站投稿!https://www.r12366.com联系方式: zhengsui888@163.com

正穗财税| 正穗外资注册网| 正穗代理记账| 正穗软件科技| 广州商标注册| 广州公司注销| 广州注册商标| 广州专利申请| 广州公司注册| 外资公司注册| 广州注册地址| 香港公司注册| 广州许可证代办| 广州公司注销| 无锡公司注册| 燕郊执照代办| 公司注册| 武汉注册公司| 商标转让平台|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243号A202房

2004-2024 广州市正穗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81179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