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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目前深圳唯冠仍然是IPAD广州商标注册正当注册人

行业动态 | 2017-04-11 10:05:34 | 阅读次数:

摘要 : 广州商标注册工商行政打点总局副局长付双建在国务院新闻办24日举行的新闻宣布会上,对社会普遍存眷的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IPAD商标纠纷案

     广州商标注册工商行政打点总局副局长付双建在国务院新闻办24日举行的新闻宣布会上,对社会普遍存眷的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IPAD商标纠纷案进行了回应。他暗示,按照我国商标法的有关划定,目前深圳唯冠仍然是IPAD商标的正当注册人。

  付双建说,我国商标法第39条划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该当签订转让协议,并配合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经批准后,予以通告。受让人自通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按照上述划定,目前深圳唯冠仍然是IPAD商标的正当注册人。

  付双建说,目前,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IPAD商标转让条约纠纷争议案件正在司法诉讼措施中。由于这个案件的影响大,且法院的终审判决直接影响IPAD商标的权利归属,工商部分将慎重稳妥处理惩罚此案。一些处所工商局接到深圳唯冠的投诉依法进行了立案,此刻仍处在观测取证阶段。在法院终审判决后,工商部分将对此案依法处理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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