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穗财税 旗下正穗知识产权服务平台

电话:400-600-5982

免费咨询热线

400-600-5982

每日一问:商标权转让要遵循什么原则?

行业动态 | 2019-02-19 18:08:31 | 阅读次数:

摘要 : 每日一问:商标权转让要遵循什么原则?商标权可以进行转让,商标权转让时受让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不得以注册商标为自己制

每日一问:商标权转让要遵循什么原则?

 

商标权可以进行转让,商标权转让时受让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不得以注册商标为自己制造、销售伪劣商品作掩护。


 

 

1、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订立的商标权转让合同和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任何一方都应认真、全面地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不能以其他理由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2、转让注册商标合同的受让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不得以注册商标为自己制造、销售伪劣商品作掩护。

3、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4、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中的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否则,许可人有权中止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

5、商标权转让合同的转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在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不得对与受让人的商品相类似或者相同的商品使用已转让的商标,除非与受让人订有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否则,受让人有权以侵犯商标专用权为由起诉原商标权转让合同的转让人。
 

 

 

6、如果被许可人通过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取得独占性的商标使用许可,则许可人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许可人也不得再许可其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如果被许可人通过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取得的是非独占性的商标使用许可,则许可人不仅自己仍对其商标享有使用权,而且还可以向任何第三人发放同样的非独占性商标使用许可。

7、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中的被许可人不得自行允许其他任何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除非有商标所有人即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中的许可人的明确授权。

8、商标权转让合同与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解决,上述途径皆行不通的,通过诉讼最终解决。

9、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商标权转让合同与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争议的,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商标权转让疑问,具体也可以咨询正穗顾问,或者电话咨询哦。

 

本站所有相关知识仅供大家参考、学习之用,不作为实际操作的法定依据。如有问题或相关需要,请咨询正穗财税。本文来源于互联网,其版权均归原作者及网站所有,如无意侵犯您的权利,请与小编联系, 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核实,如情况属实会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如您有优秀作品,也欢迎联系小编在我们网站投稿!https://www.r12366.com联系方式: zhengsui888@163.com

正穗财税| 正穗外资注册网| 正穗代理记账| 正穗软件科技| 广州商标注册| 广州公司注销| 广州注册商标| 广州专利申请| 广州公司注册| 外资公司注册| 广州注册地址| 香港公司注册| 广州许可证代办| 广州公司注销| 无锡公司注册| 燕郊执照代办| 公司注册| 武汉注册公司| 商标转让平台|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243号A202房

2004-2024 广州市正穗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8117919号